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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如何找律师:法律帮助、法律援助和委托辩护律师如何区分?

查看: 30 更新: 2024-02-26 分类: 分类3

(本文系第44篇原创)近日,关于辩护难,会见难,以及网络出现的“占坑式”辩护等热点问题,笔者结合自己的办案浅谈几点体会。对刑事案件如何找律师谈几点自己的看法,以期对需要找律师,但是不知道如何选择的朋友有所启发和收获。一、法律帮助、法律援助和...

(本文系第44篇原创)

近日,关于辩护难,会见难,以及网络出现的“占坑式”辩护等热点问题,笔者结合自己的办案浅谈几点体会。对刑事案件如何找律师谈几点自己的看法,以期对需要找律师,但是不知道如何选择的朋友有所启发和收获。

一、法律帮助、法律援助和辩护律师如何区分

法律帮助: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值班律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两高三部”发布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对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依法提供以下法律帮助:(一)提供法律咨询;(二)提供程序选择建议;(三)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四)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五)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也就是,在看守所值班律师为被帮助人提供最基本的法律帮助服务。


法律援助:指的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通过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具体规定见以下相关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另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下列人员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一)未成年人;(二)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三)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五)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六)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第二十八条 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因此,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律师,是符合一定条件的案件,没有辩护律师的,办案单位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

委托辩护律师:指的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而且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根据建立几种关系的来源不同,以及法律服务的不同阶段,不同方式等,这就是刑事案件上述三种律师的区分主要方式之一。


二、关于“占坑式辩护”的热点问题

近期网络热点问题,委托辩护律师在辩护中无法顺通、及时沟通,甚至辩护权无法充分保障,值得我们深思。法律帮助、法律援助解决了基本的法律需求,解决了一部分无法承担律师费用的被告的辩护需求,起到了基本的辩护保障作用。如何才能更好地发挥辩护效果?切实保障辩护权?这就需要更好的制度加持,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提高援助律师的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流程,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花更大的功夫在法律援助案件,尽最大努力做好案件质量。无论从程序到实体,无论在哪个诉讼阶段介入,都能够最大化依法保障被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刑事案件如何找律师:法律帮助、法律援助和委托辩护律师如何区分?


三、刑事案件律师的责任使命

笔者结合办理刑事案件的感受, 刑事案件经常关乎人的人身自由,甚至身家性命,也关乎人的荣誉和社会评价,以及宪法赋予的相关政治权利,对人至关重要,所以说你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对于刑事案件绝对是至理良言。

记得在一起刑事案件中,通过律师会见,在第一次会见结束就认为情节相对较轻,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果阅卷后案情一致,可能还会争取缓刑或者其他相对较好的情况。会见后及时撰写法律意见书和取保候审申请书,但是过了几天,还没有取保候审的消息,看到家属期盼的眼神,那几天内心和家属一样,有过焦虑,思想的弦紧绷,一刻不得放松,因此又尽快去会见,通过多次会见了解最新情况,并撰写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通过多次沟通,最终不予批捕,并且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还记得有一次,邮寄的法律文书,快递员说电话无人接听,我说:这事关重大,是刑事法律文书,十万火急,你务必第一时间送达。在多次催促并且我打电话沟通下,终于顺利交付。因为刑事案件,在拘留、延长拘留期限、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起诉的过程中,每个阶段都是卡时间,每一天的时间都耽误不起。在卡时间的案子中,每一步都十万火急,特别是法律文书及时到达,第一时间沟通,会起到很好的作用和效果。

刑事案件如何找律师:法律帮助、法律援助和委托辩护律师如何区分?


我认识的刑事辩护律师朋友们,在他们身上体现了高度的思想认识,以特别的重视,特别的付出,特别的沟通,特别的勇气,去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特别是对于法律帮助、法律援助案件,更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锲而不舍的精神,而不仅仅是开展一些基本的业务和完成工作任务。因为,尽职尽责,全力以赴,这不光是一份信任,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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