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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作为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一种,是一种实践合同,在收款人(借款人)收到借款之时,合同成立。凡是合同,需要具备合同成立的相关法律要件。其中,借贷合意,也就是双方关于民间借贷合同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需要进行证明。对于证据条件较好的案件,借贷合意体现非常充分,无需特别证明,但是,对于缺乏《借条》、《欠条》以及结算确认书等相关债权凭证的案件,借贷合意需要进一步挖掘,特别是原告,需要进一步寻找证据。
证明借贷合意可以由以下方面进行寻找证据线索:
1. 导出双方往来所有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流水,寻找是否转账备注中有“还款”、“还借款”、“还欠款”、“偿还借款”等类似的关键词。
2.查看双方往来所有微信、短信、QQ等聊天记录,原告是否主张要求还款?是否提示借款(欠款)已经到期等催要记录,对借款事实和借贷合意予以佐证。
3.查看双方往来所有质证文件,以及微信、邮件等电子版文件,是否提到借款、欠款或者对账结算有关的事情。
4.结合双方交易习惯、是否存在持续性、连续性的生意往来。是否存在对往来结算的款项,转化为借款法律关系。
5.结合被告偿还款项的数额分析,是偿还本金还是利息?聊天记录中有无相关答复:今收到利息×××元(或部分本金×××元)等类似回复。
6.被告分期偿还利息的数额,是否与双方约定的每月利息计算数额一致,如果一致,被告以实践行动,作出分期偿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
7.双方是否存在记账本?对于原告是单位的,单位财务付款凭证、发票收据等相关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对于账本相关款项,仔细核实,可以发现一些重要线索。
8.双方身份、工作岗位、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程度、社会关系、熟识熟悉程度等也是民间借贷合意、合同背景的相关重要考量因素。
9.其他可以证明借贷合同的证据材料(如当时打了《欠条》、《借条》、《收条》、《还款承诺书》、《分期还款协议书》、《以物抵债协议书》、《抵押担保书》等)。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纠纷本身属于合同纠纷中的一种,符合合同相关要素,借贷合意在民间借贷类案件中至关重要,原告在起诉前,请务必认真寻找证据,否则,缺乏借贷合意,可能被认为原告举证不能而导致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不成立的诉讼法律风险。相关问题,也可咨询法律人士或者专职律师,以作出符合自身案件特点的诉讼策略。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卡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支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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